本會2024法治教育高中法律營7/12圓滿落幕

由本會、南臺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及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聯合主辦的高中生法律營於113年7月11日、7月12日在南臺科技大學念慈國際會議廳舉行,為期兩天的活動中,針對法律行業工作簡介、國民法官制度、廢死議題及法律權利義務等主題,供同學們可以更進一步了解法律實務工作者的工作內容、日常生活中可能遇到的法律問題並學習法律的邏輯思維。

第一天本會常務理事謝育錚、南台科技大學圖書館館長羅承宗及臺南市政府教育局王宗汶實習校長為活動致詞並揭開序幕後,上午場先由臺南地方法院陳欽賢法官為各位同學解說「國民法官法制度簡介」此重要議題,讓同學了解到國民法官案件法庭硬體設備與實際法律程序進行,且在法律規定下,有哪些人會被選為國民法官,及在國民法官法庭審理這段過程中,會有哪些流程與如何做出判決;緊接著由NGO團體-臺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法務主任林慈偉帶來「廢死聯盟法務主任的日常」,讓同學了解除了法官、檢察官與律師以外的法律工作,並讓同學們知道死刑案件相關爭議與國際上公民與政治權利公約適用上的議題,亦就近期死刑議題在憲法法庭開庭重點與狀況向同學們分析說明。下午安排同學們參訪臺灣臺南地方法院,並由本會理事蔡宜均、黃逸豪、常務監事陳琪苗及數位副祕書長陪同同學觀賞臺南地方法院與統一7-ELENEn獅合力拍攝國民法官宣傳影片,讓同學了解國民法官的運作樣態,並實際知悉上午場陳欽賢法官所述的國民法官法庭配置,且在了解國民法官法庭後,另實際體驗法院一般刑事案件開庭程序,檢辯雙方如何處於和平理性針對證人詰問及法官訊問下,法官指揮刑事案件審理程序。

第二天先由周聖錡律師以「網路世界萬花筒—性別、詐欺及霸凌事件」作為題目向同學們宣導,以網紅小玉為例,在現行網路發達的時代,對於網路性別暴力中關於私密照的拍攝及保存應更加謹慎,同時也應避免在未得他人同意下,擅自拍攝及散布他人之私密照,以免涉犯刑法、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並在現行詐騙案件、霸凌行為屢見不鮮的狀況下,一併宣導常見詐騙手段與霸凌樣態,以期減少青少年陷入危險或誤觸法律紅線;其後臺南地方檢察署呂舒雯檢察官及臺南地方法院廖建瑋法官分別以「檢察官工作介紹」及「我的藍袍人生」為題,介紹檢察官及法官的工作內容,呂舒雯檢察官以詐騙相關案件有法律人涉案為開頭,再接續與大家分享檢察官分為偵查、公訴及執行三類檢察官工作,在偵查檢察官的工作上,偵辦案件除了坐在法庭內訊問當事人外,往往也需要親臨現場,屬於極具有挑戰性的工作;廖建瑋法官先以法院分工體系作為開頭,並從法官工作是「做決定」,需要有大量閱讀、邏輯分析與忍受孤寂的能力,分享自身在法官職務執行上之經驗與反思,並以黃榮堅教授「靈魂不歸法律管」一書中「法律只是技術,只是工具,比這更重要的是帶著善念的靈魂」作為結尾。下午場許照生律師以「律師在法庭外的職業日常」為題,藉由自身執業的經驗,分享許多律師在法庭外的執業活動,如強制執行程序、契約擬定與審查、法律意見提供或進行委託研究案等等,並進一步介紹調解、調處及仲裁等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ADR),使同學們認識解決人與人間的紛爭,不僅僅只有訴訟一種途徑;緊接著郭俐文律師以「法律系的黑暗與榮耀」為題,與大家分享就讀法律系學習歷程所會遇到那些情況、法律系畢業後有哪些工作及其薪資落點可以參考,並分析校園霸凌事件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最後,南臺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助理教授鄭植元律師以「法律學術職涯分享」為題,從法務專員、律師到助理教授一連串過程,比較這些工作不同之處,並以現在學術工作所見所聞,分享給未來要踏入大學的同學們一些大學教師觀點與生活。

兩天的活動下來,同學們認識到律師、檢察官、法官、NGO團體及學術工作等法律實務工作者的工作內容及差異,也能開始運用法律思維表達對特定議題的看法,相信這些經驗足以供同學們作為未來升學及志願選擇的參考,並思考是否將「法律」當作一輩子的志業。(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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